酒类类目资质标准

经营大类:酒类

类目:中外名酒

一、招商入驻要求:

1.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50万人民币(包括50万);

2.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申请日起已满半年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,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自申请日起两年内有效;

3.开店公司需取得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
4.经营国产酒类,生产厂商需取得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;

5.如经营进口商品,需取得近两年内进口报关单及入检检验检疫合格证明;在未提交国外商标证明的前提下,经营进口品牌的非旗舰店商家,授权关系起始点为该品牌的进口单位。

6.商品必须符合法律及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;

7.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性质企业入驻,非中国大陆企业入驻请选择入驻量子在线全球购站;

8.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(鲜章)。

二、品牌资质要求

A旗舰店需提交:

1.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;若办理过变更、转让、续展,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、转让、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;

2.独占性授权书

1)若由权利人授权在量子在线开放平台开设旗舰店,需提供独占性授权书(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,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);

2)若商标权利人为境内企业或个人,请出示中文版独占性授权书。若商标权人为境外企业或个人,可选择出示中文版或英文版独占性授权书。(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内自然人,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。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,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)。

B专卖店/专营店需提交:

1.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;若办理过变更、转让、续展,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、转让、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;

2.品牌授权书;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的完整授权链条,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,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;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,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。

三、行业资质要求

A经营国产商品需提交:

1.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若商家是生产厂商,则需提交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,可不提交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或者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
2. 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

1)若商家持有商标且是生产厂商/品牌权利人是生产厂商,则提交商家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;

2)若品牌权利人非生产厂商(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),则需提供以下资质:

a.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《委托加工协议》(若品牌商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,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《委托加工协议》);

b.生产厂商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(如果品牌商为自然人,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商进行委托加工,并同时提交法人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);

3)若申请经营保健食品酒,需按照保健食品/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提交相关行业资质。

3.提交该品牌商品近两年内有效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;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中检测项为自行检验的厂商,可出示近两年内有效的出厂检验。

4.食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;

B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:

1.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
2.报关单,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:近两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,以及近两年内的同批次(以合同号进行判断)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。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,及商品名称;

3.委托进口或者授权销售证明:若商家非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,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的完整授权。

本标准于2016年12月30日修订,于2017年1月6日生效。

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;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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